人民网北京9月30日电 (记者杜燕飞)不少网友近期留意到,朋友圈里“秒批秒放”“低利率”的贷款广告悄然消失,各大搜索平台相关营销推广明显减少,“贷款中介集体删除朋友圈”话题登上热搜。
广告退潮的背后,正是金融监管政策的落地。自2026年9月3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为互联网金融营销行为划定清晰红线。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互联网逐渐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重要渠道,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与此同时,存在一些风险问题,比如进行虚假和误导宣传、营销行为涉嫌垄断和无序竞争、营销宣传内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对于营销内容和行为,按照《办法》要求,贷款产品将不得使用“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低利率”“无成本”等营销话术;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误导用户混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未取得金融、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资质的机构在其运营的APP和注册商标中不得使用金融字样;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特别是以荐股形式开展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资质管理也是本次监管的核心抓手。《办法》强调,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将金融机构委托业务向其他机构转委托或变相转委托,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购买金融产品提供转接渠道的,应当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不得跳转至其他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
这就意味着,《办法》实施后,只有金融机构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平台,才能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营销人员必须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和机构授权;只有具备对应资质,才能在APP和账号名称中使用“金融”“贷款”“基金”“理财”“证券”“保险”等字样;在支付时,花呗、白条等信贷产品必须与银行卡、零钱、余额宝等支付工具分开展示,让人能一眼分清。
“《办法》将监管触角嵌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形成从源头到终端的完整闭环,推动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从‘流量至上’转向‘合规为基、服务为本’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表示,这有助于从源头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面对线上金融营销广告,学会核验信息、擦亮双眼尤为关键。
根据《办法》,网络营销内容应当以金融产品合同为准,涉及产品名称、产品提供者和销售者名称、产品类别、利率费率、风险提示等关键信息的,应当与金融产品合同相关条款内容保持一致,并以清晰、醒目的方式进行展示,不得有重大遗漏、刻意隐瞒或误导。
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官网、官方APP核验营销主体资质,确认营销平台是否属于官方合作名单、营销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证件,比对宣传内容与正式合同条款是否吻合。如遇到误导宣传、风险提示缺失等侵权情形,注意留存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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