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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荫 拒绝“砍头”①:普法篇|规范树木修剪,严禁大树“砍头”

作者:史艳辉 时间:2026-09-24 21:12:02 浏览:

大众网记者 史艳辉 通讯员 纪晓娜 德州报道

大树“砍头”指将乔木树冠一次性截除,是德州市城市绿化养护明令禁止的行为。《德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树木修剪技术标准进行树木修剪,不得去除树冠;第二十五条规定,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去除树冠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处每株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树木树冠是光合作用核心,随意截头,极易造成树势衰弱、病虫害入侵,缩短树木寿命。当前,老旧小区改造、道路绿化养护管理中,个别物业、施工单位采取简单粗暴截冠方式,既破坏城市景观,也触碰法规红线。

德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提醒:树木修剪应及时清理枯枝、病弱枝、过密枝,根据实际可适当短截,保留自然树冠形态。规范修剪不是简单“剃头”,科学养护背后还有更多的树木生长的专业知识。

下期我们继续科普,聊聊大树“砍头”带来的深层危害,读懂树木的生长密码。

断头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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