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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法院法官走进校园 以案释法筑牢少年安全防线

作者:天桥法院 时间:2026-10-23 11:21:34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筑牢安全防护屏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近日,天桥法院少审庭法官庄丽梅走进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鹊华小学,以“学法知法明方向、守法用法护成长”为主题,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法治课程。

活动伊始,鹊华小学校长胡桂霞为庄丽梅法官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希望依托法治副校长专业力量,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矛盾疏导等工作,以司法力量护航校园平安。庄丽梅法官接过聘书后表示,将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立足少年审判工作优势,持续把鲜活的法治案例、实用的自护知识带进课堂,当好青少年法治引路人、安全守护人。

课堂上,庄法官梳理了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法律保护天团”,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六部重点法律法规开展普法。结合民事行为能力相关法条,结合真实生活案例,向同学们讲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划分标准,解析压岁钱处置、游戏充值打赏、孩童闯祸赔偿等现实问题,纠正“年纪小犯错就不用担责”的错误观念,告诉同学们年龄不是违法犯错的挡箭牌。

庄法官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细致区分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通过校园偷拍传播视频、校外聚众约架等真实案例,剖析小坏习惯逐步演变为违法犯罪的演变过程,警示同学们玩笑不能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结伙斗殴、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盗窃、传播不良信息等行为,即便未达到刑事处罚年龄,也会受到训诫、矫治教育。

预防性侵害教育是本次宣讲的核心内容。庄法官细致讲解身体隐私保护知识,破除认知误区,提醒同学们无论男孩、女孩都有遭遇侵害的风险,熟人也并非绝对安全。庄法官结合网络索要私密照片、照护人员不当接触等真实案例,讲解强奸、猥亵儿童及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相关法律规定,向同学们传授不同场景下的避险自救、求助报案方法,引导大家守住交往边界,尊重他人身体隐私,不偷拍、不转发、不传播他人私密影像,既要学会保护自己,也要自觉尊重、善待他人。

课程最后,庄法官向全体同学发出号召,争做“法治小卫士”,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分清权利与义务;从小处约束自我,自觉抵制各类不良行为;遇到危险敢于求助,拒绝做冷漠旁观者;树立法治信仰,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校遵守校规,在社会恪守法律。

此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讲活动,把鲜活的法治知识送进学校课堂,既普及了法律条文,更强化了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下一步,天桥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进校园活动,用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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