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风
20万元一份,包含1篇整体稿、至少6位专家稿,外加3个媒体群的“群公告+群置顶+群红包+群待办”,这是抖音公开披露的、“网经社”在其官网作为“案例”展示的舆论攻击产品。把攻击一家企业包装成可下单、可分销、可复购的标准化服务,还堂而皇之地挂在官网上招揽客户,这已经越过了商业伦理的边界,进入了一个需要认真回答“这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区间。
有人可能会说,这不就是“黑公关”吗,商业竞争里的灰色地带,罚罚款、道个歉就过去了。问题恰恰在于这种“不过如此”的认知惯性,让一门明显不正常的生意在光天化日之下存续了太久。正常的公关服务,卖的是信息传播和关系维护;而网经社这套产品的核心卖点,是攻击特定企业的“弹药”和“渠道”。整体稿的功能是对准目标企业输出负面叙事,专家稿的功能是为这个叙事披上“专业背书”的外衣,而媒体群的红包和置顶功能,则是确保弹药被打出去、打出响动。从内容生产到渠道分发,每一个环节都指向同一个目的:用付费方式制造对特定企业的舆论伤害。
这显然不再是“灰色”的问题。灰色意味着规则不清、边界模糊,而这件事的规则其实很清楚。中央政法委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中已经明确指出,依法严厉打击的就是“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什么叫“软暴力”?不是拳脚相加,而是通过组织化、规模化的信息操控,对目标形成胁迫和伤害。一家企业面对一篇基于事实的批评,正常的反应是回应、解释、改进,但当面对的是同一时间、多个平台、专家背书、红包驱动的批量“差评”时,它所承受的就不再是舆论监督,而是一种以信息为武器的有组织施压。这种施压的破坏力,丝毫不亚于传统的寻衅滋事,只不过它发生在赛博空间。
更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这样的模式能反复出现。其中的主要原因,无疑是民事维权的成本与黑稿的收益之间,存在巨大的套利空间。一家企业被黑,走诉讼程序,耗时长、举证难、赔偿额有限;而攻击方一份“套餐”进账20万,即便偶尔败诉,代价也远不足以覆盖其商业模式的总利润。当违法成本长期低于违法收益时,仅靠企业一家一家地去打官司,本质上是在用个体的“点状抵抗”对抗一门“系统性生意”,效果可想而知。公开信息显示,在抖音公开曝光之前,腾讯公司和阿里巴巴旗下盒马公司也都起诉过这家名叫网经社的公司,可见已经是积年惯犯,而民事维权并未达到有效的治理效果。
这也是为什么“扫黑除恶”的视角在这里不是上纲上线,而是对症下药。传统黑恶势力收“保护费”,靠的是物理暴力;网络黑公关收“舆论攻击费”,靠的是信息暴力。形式不同,底层逻辑惊人地相似:用组织化的力量,对特定对象实施其无力单独抵御的伤害,并从中牟利。最高检此前发布的惩治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已经将损害商业信誉、寻衅滋事等行为纳入刑事追诉视野,传递的信号很明确,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按键伤企”达到一定程度,面对的就是刑事法律,而不仅是民事赔偿。当然,指出其行为模式落入扫黑除恶部署所指向的打击象限,并不等于替司法机关下结论;网经社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组织化攻击,仍有待司法机关依法认定。
当然,区分正常的舆论监督与付费攻击,标准并不复杂。正常的批评,根子在事实,目的是推动问题解决;付费攻击,根子在订单,目的是让客户满意。一篇基于事实的报道,作者不会把“攻击某企业”作为产品案例挂在官网上招揽下一单生意;一个真正的批评,不会把“群红包”和“群置顶”设计成文章传播的标准配置。应该说,“发稿”和“红包”被打包进同一个产品页面,这基本上已经用自己的商业逻辑,坦白了自己到底是什么。
抖音此次将证据链公开并完成司法公证,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起点,但治理不能止于一家企业的依法维权。面对一条从内容定制、专家背书到红包分发的完整产业链,需要的不是零散的民事诉讼,而是对“组织化网络攻击牟利”这一行为模式的整体性法律评价与系统性打击。20万元一份的“攻击套餐”被曝光了,但暗处还有多少份在等待下单,才是真正需要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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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刘清风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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