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JORXR博客网

当前位置: 主页 > 创业故事

亮化项目竣工三年未付款,政务诚信岂能“黑屏”

作者:大众网 时间:2026-10-23 22:51:12 浏览:

□陈相

城市亮化工程,本是装点市容、惠及民生的暖心举措,承载着公共服务的初心与温度。然而,河北巨鹿魏徵公园亮化项目竣工三年,承建企业仍未收到分毫工程款。即便法院已判决当地城管局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近370万元,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欠款依旧未清偿。

巨鹿县城管局负责人的回应是:申请拨付50%款项虽已获签批,但“财政局尚未筹到这笔资金”“资金拨至城管局后才能支付给企业,具体时间尚无法确定”。

一句“无法确定”,让生效判决的执行时限变得遥遥无期,也让基层政务诚信陷入“黑屏”窘境。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的风向标,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基石。政府与市场主体签订工程合约,不仅是商业合作,更是一份具有公信力的公共契约。

企业依规保质完成项目建设、履行合同义务,理应获得足额回款与公正对待。政府部门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本应带头遵守契约、信守承诺。长期拖欠企业工程款,绝非简单的资金周转难题,而是契约意识淡薄、履职担当缺失的直观体现。

生效司法判决的落地执行,是法治社会的底线要求,更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司法机关已就权责纠纷作出明确裁定,划定了法定履职边界。代表公权力的行政机关,理应主动服从判决、积极履行付款义务。

退一步讲,即便城管局账户无款可划,《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也为法院预留了充分的执行手段: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工具箱并非空置,强制执行之所以“强”不起来,根源不在手段匮乏,而在执行决心与问责力度是否到位。政府机关怠于履约,不仅直接损害涉事企业合法权益,令企业承受巨大经营压力,更会消解司法公信力,挫伤市场主体的投资信心。

深究根源,政府拖欠账款这一顽疾,在于部分基层单位错位的观念和粗放的治理模式。个别地方重项目落地、轻履约收尾,重表面颜值、轻内在担当,热衷于推进看得见的民生工程、形象工程,却忽视工程收尾后的账款结算与履约兑现。

更值得追问的是:一个在资金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就启动的亮化工程,本身是否合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巨鹿这起案件中,工程竣工三年分文未付,本质上就是让施工企业以垫资方式完成了本应由财政保障的项目。这已不是简单的“资金周转困难”,而是从决策立项环节就埋下的违规种子。“新官不理旧账”、遇事推诿搪塞,不过是这颗种子长出来的枝蔓罢了。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清理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工作,反复强调整治政务失信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2026年8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部署,要实施好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地方用好专项债券、专项再贷款等政策,打通“连环清”链条,切实提升清欠质量、严防新增拖欠。政策信号不可谓不清晰,制度工具不可谓不充分。

财政压力绝非失信违约的挡箭牌,资金困难更不能成为漠视法治、背弃契约的理由。

当一个县级城管局在无预算保障的情况下上马亮化工程,又在判决生效后以“财政局没筹到钱”为由无限期拖延,受损的不仅是一家企业的现金流,更是整个基层治理体系中“决策—履约—问责”链条的严肃性。

守信方能立政,践诺方能安民。

期待巨鹿相关部门直面问题、主动担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统筹调度财政资金,抓紧足额清偿拖欠工程款,不折不扣落实司法判决。

各地当以此案为镜鉴,常态化开展拖欠账款排查整治,健全工程款结算兑付长效机制,着力破除政府欠账的顽瘴痼疾。坚持以诚信履职恪守法治底线,以务实担当涵养优良营商环境,让政务诚信持续“亮屏”,为地方高质量发展夯实信用根基。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陈相

编辑:孟婉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nograb/646054/67/16402486.html


免责声明:以上数据来源于天眼查等平台,相关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侵权请联系0531-85193563。

本文来源:红辣椒评论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