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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取消订单,多家快递公司被指或处罚快递员,金额2至10元

作者:大众网 时间:2026-10-23 15:55:47 浏览:

中新经纬10月23日电 (谢婧雯)近日,“孕妇取消订单后被快递员找上门质问,吓到先兆流产”一事引发关注。圆通速递发文回应此事提到,网点客服称“去咨询,就会变工单下来,对快递员有处罚”“进线就算投诉”等均不属实。

日前,中新经纬以寄件人身份从多家快递员处了解到,寄件人下单后取消订单或更改取件时间,快递员都有可能面临处罚,金额在2元到10元不等。

寄件人取消订单,快递员或面临罚款

20日,中新经纬以寄件人身份咨询了德邦、极兔、韵达、圆通、中通、中国邮政、菜鸟等多家公司在北京市的快递员。有快递员称,若寄件人取消订单,会让自己面临罚款,金额在2元至10元不等。

“下单超过10分钟,不管改时间还是取消,都扣钱。哪怕你给我打电话说要取消,我帮你取消,也不行。”北京圆通快递员孙苗(化名)告诉中新经纬,寄件人超过时限取消订单,快递员会被扣款2元/单。

同时负责极兔、韵达两家揽件业务的快递员余智全(化名)则透露,寄件人每取消一单,快递员就要被扣5元至10元不等。据他介绍,两家公司规则相同,寄件人更改取件时间,快递员也会被扣钱。

余智全所在的某工作微信群,每日都会发布前一日快递员的罚款汇总单。中新经纬看到,其中一张取货数据表上,某片区有快递员日罚款累计达到68元。

“寄件人下单后5分钟以内取消订单没事,5分钟以上取消订单会影响我们。”中国邮政揽投员包福佑(化名)称。

中新经纬了解到,因寄件人原因取消的快递订单,部分企业不会处罚快递员。德邦快递员称,只有取消订单属于快递员责任时才会被罚款;中通快递员表示,寄件人取消通过第三方平台下的订单,不罚站点快递员。

21日,中新经纬致电圆通、韵达、中国邮政人工客服核实快递员罚款有关规定。三家公司客服均称,因寄件人原因取消的订单,不会处罚快递员。圆通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取消订单是您个人的意愿,和快递员没有关系”。中国邮政客服则称,只有快递员不上门揽收,经客户来电反馈后,才会对其处罚。

截至发稿,极兔、韵达官方未回复中新经纬就咨询快递员处罚规定发送的相关邮件。

专家:企业罚款是在转嫁经营风险

因寄件人原因取消订单,快递公司对快递员进行罚款,这是否合法?

10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沈建峰指出,该意见稿引入了规范企业罚款的相关规则,要求企业“不得滥用罚款、降低等级、封禁账号等惩罚性措施。”据此,可以认为企业不能以罚代管、不能设置不合理罚款,罚款措施须与不当行为之间具有合理关联。

沈建峰认为,消费者自身原因导致的订单取消却处罚快递员,等于让没有过错的人承担不利后果,实质上是转嫁企业经营风险,甚至“以罚代收”。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兆全对中新经纬表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未赋予用人单位罚款权。消费者自行退单属于正常商业经营风险,快递员不存在过错或失职,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全额返还罚款。

实践中,一些快递公司并未直接罚款,而是通过揽收成功率、平衡计分卡、考核扣分等指标扣减快递员薪酬。杨兆全认为,两者形式不同但实质高度趋同,大量此类考核扣薪已构成变相克扣工资,本质是用“绩效制度外壳”规避禁止罚款的法律红线。

对于当前快递员面临的系统误判、咨询或表扬工单被自动判定为投诉、无核实无申诉等问题,沈建峰表示,系统不做任何甄别、只要客户联系过就一概扣分,欠缺合理性,比以罚代管更可怕。他提出,重大扣罚款应当有人工复核,企业还应建立内部申诉机制,重大事项申诉应当人工答复。

在制度完善层面,杨兆全建议,尽快完善不完全劳动关系立法规制,明确新业态用工最低权益底线;强制推行算法公开、算法复核和算法审计,禁止将不可控风险归责劳动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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