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品牌营销代理群内的“成功”案例。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产品普遍以“中草药配方”“古法传承”为特色,宣称通过眼周涂抹、冷熏等方式就能达到缓解睫状肌紧张、促进眼部血液循环等多种效果,进而改善视力、达到近视摘镜效果,甚至还可以恢复儿童青少年的远视储备,改善散光以及老花眼、青光眼、白内障等多种眼病。
“刚抹上的时候像在眼睛周围抹了一层薄荷,非常辣眼睛、刺眼睛,得缓很长时间才能睁开。”在母亲的劝说下,近视的苏欣试用了几次圃美多乐活的护眼膏。福建的陈可(化名)在使用另一款产品时也有相似的感受:“达渼天下®草本抑菌膏在使用过程中很清凉,但会刺激眼睛流泪。这种感觉就像辣椒水或清凉油不小心抹到眼睛里。”
对于这些使用感受,营销人员有着合理的解释。张云在其微信朋友圈称,中医讲“无瞑眩不好转”,使用过程中出现痛、哭、辣等症状是“好转反应”,继续使用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陈可告诉记者,达渼天下的产品说明里,还附带了一份“使用后感受对照表”,将各种症状对应并合理化。例如流泪说明泪腺管、泪道通畅;感觉到辣意味着眼部经络堵塞严重。东方药林的营销人员王兰(化名)在向记者介绍其代理的视动力眼部舒缓护理霜时,也特地叮嘱了这些可能出现的症状。
达渼天下®草本抑菌膏宣传用的“好转反应”。受访者供图
一家三甲中医医院的副主任医师董文(化名)告诉《民生调查局》,使用过程中出现痛、晕、辣、流泪、肿、痒等症状,多是皮肤及眼表刺激、过敏反应,持续使用会损伤皮肤、眼表健康,严重时甚至危害视力。
她同时强调,“若药弗瞑眩,厥疾弗瘳”是古人对于难治性、复杂性疾病服药后,出现暂时不适反应的描述。这些产品的使用方式以涂抹眼周表皮或熏蒸眼部为主,有效成分无法穿透内部脏腑、目系,不会产生古籍定义的全身性瞑眩反应。
记者查询产品外包装发现,这些产品普遍为“妆字号”或“消字号”,并非药品。董文解释,“妆网备字”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号,该类产品用于皮肤清洁、保湿等基础护肤用途。就“消字号”产品,她表示,按照国家标准,“卫消证字”属于卫生消毒用品批准文号,常规适用范围为完整人体皮肤及物体表面,不得用于眼睛、眼黏膜等特殊部位。
“部分产品中添加草本原料,并不等于具备药用疗效,原料属性不能赋予产品治疗疾病的法定资质。”董文说。
“一些消费者反映使用产品后,短期内感觉看东西变清晰、眼睛舒服,可能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心理暗示;二是使用产品时刺激眼表,造成泪液分泌,暂时改善了眼表泪膜状态,比如干眼症患者的泪膜得到一定恢复,视力可能因此短暂提升,而热敷、人工泪液等也能达到类似效果。”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医学视光中心主任医师宋红欣指出,这种改善是暂时的,泪膜干涸后视力又会回到原来状态,并非真正治愈眼病。
效果真有这么神奇吗?
改善近视、实现摘镜,甚至对老花眼、白内障、青光眼等多种眼病也有效果,这些产品宣传的效果是真能达到吗?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近视防治指南(2026年版)》指出,人眼在调节放松状态下,平行光线经眼球屈光系统后聚焦在视网膜之前,称为近视,是屈光不正的一种类型。
多位中西医受访专家告诉记者,就目前医学发展水平而言,近视不可逆转,相关产品存在夸大宣传的情况。
“把眼睛比作照相机,近视就像对焦不准。正常眼睛的焦点能准确落在视网膜上,而近视时眼轴拉长,光线落在视网膜前方,无法在视网膜上清晰成像。”宋红欣表示,近视度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眼轴拉长。目前近视主要通过眼镜、角膜接触镜或手术等方式矫正,通过户外活动、光学干预、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等手段延缓进展,近视目前是无法治愈的。
董文补充,在中医方面,近视防控方法还包括耳穴压丸、眼部穴位按摩、揿针等外治适宜技术,内调辨证中药以及日常食养与生活调摄。
除了近视,营销人员嘴边还经常挂着一个热门词——远视储备。远视储备是儿童与生俱来的生理性储备,新生儿的眼球较小、眼轴较短,此时屈光度数约为远视250—300度;随着眼球正常发育,远视储备会逐步消耗。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远视储备与眼轴长短密切相关,在生长发育过程中,近距离用眼容易造成眼轴像长个子一样拉长,但让眼轴缩短难度极大,远视储备的消耗过程同样不可逆。而对于散光,以及白内障、青光眼、老花眼等多种眼病,此类涂抹、熏眼等外用方式均无法达到营销人员宣传的案例效果。
“这类宣传不仅涉嫌虚假宣传,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夏颖表示,即便有个别真实案例,也不能推翻非医疗产品不得宣称医疗功效的法律禁止性规定,且达不到证明产品普遍具有治疗功效的科学标准。
夏颖指出,虚假宣传的认定核心在于“是否引人误解”,即便存在极个别有效案例,只要宣传内容会使一般消费者误认为产品具有治疗功效,仍应认定为虚假宣传。同时,无论宣传渠道是公域平台还是微信群、朋友圈、腾讯会议等私域空间,只要是经营者为推销商品所作的商业宣传,均受广告法规制。
为何不少人深信不疑?
细究这些护眼产品,每款都有自己的所谓“看家本领”。
相关品牌营销人员的宣传内容。
除了古法传承、中草药护眼以及某些“成功案例”外,达渼天下®草本抑菌膏还以其创始人张恪为“招牌”,营销材料宣称是药王孙思邈的第49代传人,产品由药王千年祖方迭代升级而成;圃美多乐活的营销人员称其是国内直销企业里唯一以护眼为主的品牌,强调“专业靠谱”;东方药林的营销人员则以企业是南方医科大学投资,具备医学背景进行背书……记者多次联系企业求证,但截至发稿,未能从上述企业获得对这些背书的具体说明。
此外,记者就东方药林药业有限公司是否为南方医科大学投资、校企关联等问题致电南方医科大学。学校宣传部门回应称,学校正与其进行脱钩剥离。学校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其在售产品也和学校无关。公开信息显示注册地址在学校内,但该企业的经营场所已不在学校。如该公司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推销宣传产品,学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更让消费者难以辨别的是,部分营销人员多次引用某眼科医生关于“近视可逆、可治疗”的言论,并以此作为依据。记者在多个产品的微信群聊、腾讯会议观察到,多位营销人员转发的视频显示,该眼科医生称“近视已经进入可治疗、可逆转的全新时代”,并以北京同仁医院2025年3月25日发表的一篇研究论文为依据,称100度的近视可以临床治愈并长期保持。
事实上,北京同仁医院、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等医院的专家,近两年先后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目前近视不可治愈,尚无有效的逆转方法。早在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就曾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
监管难背后,用暗语规避审查
王兰告诉记者,她曾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发布“近视可逆转”的相关视频,结果部分视频被判定为“夸大宣传,无实际依据”。记者观察到,从2026年3月至今,王兰邀请记者加入的多个微信群聊,还因“用户投诉传播欺诈信息”被停用。
“现在查得很严,在里面说啥都违规。”王兰提到,微信群聊中不能谈钱,要说“米”;不能说“白内障”“医生”等敏感词,要用“白某障”“白大褂”“十字架”等来替代,否则容易“被封”。记者旁听的多场腾讯会议也是如此,大家发言时心照不宣地用更隐晦的说法来代替,如“眼某镜(眼镜)”“高某压(高血压)”等。
东方药林的“网络研讨会”上,参会人员宣传产品效果。
记者观察到,这些品牌团队里的营销人员中,有不少中老年人、待业和兼职者;其中一些人本身也是消费者。他们互称家人、老师,强调“感恩”“大爱”“坚持就能成功”等。在案例分享环节,不少成员会按模板分享自身使用产品的“真实效果”,如用了十几支护眼膏,五六百度的近视不用再戴眼镜;吃了亚麻籽等产品,“医生也没辙的堵塞血管疏通了”。
南京大学社交商务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董伊人表示,这类模式之所以能长期游走在监管边缘、反复出现,核心是私域场景的天然隐蔽性、模式设计的反监管底层逻辑,导致监管发现难、取证难、打击难。
夏颖也指出,私域营销与公域营销最大的区别在于场景的封闭性。一是多数群聊需要邀请或购买产品才能加入,进入有门槛;二是内容易销毁,私域直播多数没有回放、群消息可以撤回,“播完即关”“发完即删”是常态;三是这些营销行为往往以个人名义开展,责任主体和实际控制人相互分离,主体隐蔽,增加了责任认定的难度。
夏颖提醒,辨别这类“神奇产品”,需综合产品字号、宣传内容、销售模式、销售渠道、专业意见五个维度。例如,“妆字号”“消字号”产品不能宣称治疗功效;产品若主要在微信群、私密会议等封闭渠道销售,甚至需要密码准入,要特别警惕。此外,涉及眼部健康、疾病治疗的问题,一定要尊重科学、请教医生,听取专业医师的建议,而不是轻信营销人员的案例分享。
“当前护眼产品市场乱象突出,网络伪护眼知识广泛传播,干扰科学防控认知。”董文建议,对此,需普及科学护眼认知,落实家校主体责任。同时,强化市场联合监管,依托官方渠道发布权威科普,消解网络伪科学误导;平台也应加强对私域健康类营销的监测,及时处置明显违规的医疗功效宣传内容。
中国新闻网《民生调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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