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JORXR博客网

当前位置: 主页 > 故事语录 > 励志故事

护航汉服产业创新发展,曹县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发布会亮出4起典型案例

作者:崔智琪 时间:2026-09-23 14:53:02 浏览:

大众网记者 崔智琪 曹县报道

9月23日,“曹风智创·法护华章”曹县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忠德发布曹县人民法院涉汉服知识产权的4起典型案例。

张某与姜某某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张某设计“中国元素+和平鸽子”图案服装,在“小红书”“淘宝”销售,并登记为美术作品。姜某某在“拼多多”店铺销售同款图案服装,张某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5万元。法院认定该图案具有独创性,属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法院组织市场监管局及行业协会人员共同参与调解,被告最终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000元。本案运用“法院主导+行政参与+行业赋能”的多元调解模式,实现“调解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提升了电商从业者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自主创新意识。

杭州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侯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杭州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经授权使用“川黛记”“川黛时光”等四个注册商标,并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维权。侯某在“拼多多”开设三家店铺,在商品标题、宣传图中使用与涉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原告遂提起诉讼。法院综合商标知名度、网店规模等因素,认定侯某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川黛时光”相同商标及含“川黛”文字的近似标识,易致相关公众混淆,侵犯四个注册商标专用权,酌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00元。本案明确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均构成商标侵权,并以相关公众认知为标准认定近似商标,对电商商标侵权案件具有借鉴意义。

某照排公司与某卫生用品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案

某照排公司原创美术字体“华光隶变”并在山东省版权局登记。某卫生用品公司生产的产品外包装擅自使用该字体。某照排公司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院认定某照排公司对案涉字体享有著作权。鉴于该字体已作为商标使用多年,强制停止将产生库存报废、改版生产等经济损失,经法院引导,双方达成授权共识:以4000元授权费将该字体有偿授权使用并签订商用服务协议,照排公司自愿撤回起诉。本案创新解纷思路,以“许可代替赔偿”,使权利人获得经济回报、侵权人保住经营成果,引导市场主体树立“先授权、后使用”的合规意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刘某甲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刘某甲伙同刘某乙未经“美涂士”“多乐士”“三棵树”“立邦”等商标权利人许可,在浙江瑞安租赁厂房印制假冒品牌标识的腻子粉包装袋28万余件,通过微信全部售出,非法经营数额19万余元。刘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法院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本案明确了私自大规模印制、销售商标标识,数额及数量达到法定标准的,将构成刑事犯罪,厘清了商标标识类知识产权刑事侵权的入罪边界。严厉打击了批量制售假冒商标标识的黑色产业链,对规范经营秩序,震慑商标侵权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指引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数据来源于天眼查等平台,相关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侵权请联系0531-85193563。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