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张卿彬 报道
9月21日,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港”)披露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9月17日至9月21日期间,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方舟智能港航口岸服务(青岛)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

公告显示,青岛港拟与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所持方舟智能港航口岸服务(青岛)有限公司55%股权,交易对价为6838.27万元。定价依据为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青岛港将不再持有方舟智能任何股权,方舟智能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部分董事在山东港口体系内任职存在利益冲突,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议案同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公开资料显示,方舟智能主营数字口岸服务、绿色能源加注、港航智能化系统开发等业务,拥有港口相关软件著作权与专利,推出云港通、方舟TaaS港航大模型等数字化产品。财务数据方面,方舟智能2024年度税后净利润1218.90万元,2025年度税后净利润3474.95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方舟智能未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数据在公告中一并披露。
方舟智能近两年盈利能力表现亮眼,但本次股权转让预计仅在合并报表产生一次性处置收益14.11万元。据公司H股公告测算逻辑,方舟智能历年盈利已逐年并入青岛港上市公司报表,持续抬升对应股权的合并账面权益;本次交易对价以资产基础法下国资备案评估值确定,6838.27万元对价几乎与该部分股权账面权益持平,因此处置差价极小。

公告提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交易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从港股上市规则来看,本次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需履行申报及公告义务,可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