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闪电新闻记者在河南多地暗访发现,多家食品公司专门收购鸡脖、剔除胸肉后的鸡骨架,加工成“肉泥”后卖给下游食品企业,用于制作烤肠、丸子乃至水饺。有涉事厂家负责人在镜头前坦言,“馅类的产品,少吃”。

图源:闪电新闻
河南省漯河市被誉为“食品名城”,烤肠等肉制品产量居全国前列。记者在漯河市召陵区找到一家名为“辰露”的食品公司,其实际主要生产鸡脖泥、鸡架泥。公司负责人介绍,使用鲜的带皮鸡脖进行骨肉分离,日产能至少30吨,价格3800元/吨,产品销往漯河等地用于制作烤肠、丸子、水饺。
在安阳、鹤壁等地,类似企业还有不少。鹤壁市淇县欣瑞食品有限公司的车间里污水横流,鸡脖、鸡骨架等原料随意堆放。
更关键的是资质问题。记者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平台检索,未查到辰露食品、兴源食品等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信息。企业负责人坦言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辰露食品负责人称“这一块儿没有人要求过,但我们一直在干”,内黄县兴源食品负责人则被告知“不用办理这个”。有的企业虽办了证,但手续并不合规,临颍县东润昌食品负责人直言“办证的信息是乱写的”。
闪电新闻调查指出,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在鸡脖泥生产环节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导致这一中间产品的生产加工处于监管空白。在终端产品上,记者调查的食品企业配料表只标注了“鸡肉”,未备注鸡脖泥或鸡架泥。记者先后咨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得到的答复是 “没有细化的规定,无法判定企业违规” 。
暗访中,鸡脖泥送货车开进漯河悦丽食品有限公司厂区,但该企业负责人面对镜头矢口否认添加:“我们从来不加脖泥!”。而河南恒云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则直言,撒尿牛肉味丸的主要原料是鸡脖泥,“牛肉味纯靠牛肉膏”。
采访中,有生产企业负责人向记者给出了忠告:“馅类的产品,少吃。 ”
鸡脖泥、鸡架泥是否天然违法,需要分开看。从原料属性看,鸡脖含有较多腺体和小型淋巴组织,鸡骨架是屠宰分割后的边角料,业内普遍视为低级原料。但“低级”不等于“非法”。我国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40463-2021《机械分离肉》对机械分离肉(俗称“肉糜”)作出了规定,明确鸡肉糜的蛋白质含量需≥12克/100克,脂肪≤20克/100克,骨渣含量不超过0.15%,颗粒长度不大于3毫米。合规生产的食品级骨泥本身并非禁用原料。
鸡脖泥做成牛丸烤肠岂能让消费者蒙在鼓里?
“馅类的产品,少吃”,生产厂家的坦率言论让人心里发毛,这是为什么呢?
查看媒体的详细报道,还真不是危言耸听。据报道,鹤壁市淇县欣瑞食品有限公司的车间里污水横流,鸡脖、鸡骨架等原料随意堆放,更令人吃惊的是,记者并没有查到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信息,就是“一直在干,但没人管”。
不仅是生产环境差,食品安全没法保证,而且原料用的都是边角料,比如鸡脖和鸡架等,在生产成肉泥后再转运到食品加工企业。让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记者暗访发现,鸡脖泥送货车开进漯河悦丽食品有限公司厂区,但该企业负责人面对镜头矢口否认添加:“我们从来不加脖泥!”
如果正规合法,为何企业负责人矢口否认?恐怕是他们心里门儿清:这些边角料加工成肉丸、烤肠,要是消费者知道了,肯定就不会买了。
不得不强调,用鸡脖等边角料加工成食品,消费者有知情权,岂能模糊标注“鸡肉”了事?这不是将消费者蒙在鼓里吗?鸡脖里含有腺体和淋巴组织,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食品安全恐怕无法得到保障。
“馅类产品少吃”的忠告,当然并不全面。毕竟,追求低成本高利润的生产企业只是少数。但恰恰就是这些少数人,干着吃饭砸锅的事,有可能毁了一锅粥。
诚然,合规生产的食品级骨泥本身并非禁用原料,使用“低级”原料也不等于“非法”,但食品安全生产的监管不能缺位,要保障原材料和加工过程安全合法,用边角料加工成的最终食品,要达到国家标准,更不能让消费者蒙在鼓里。
只有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才能破除“馅类的产品,少吃”的所谓忠告,让消费者知情选择。
来源:极目新闻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以上数据来源于天眼查等平台,相关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侵权请联系0531-85193563。
本文来源:极目新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