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昌俊
据媒体报道,近日,广东汕头一赵姓男子注意到井盖沉降超标,为提醒路人,自发给70多处井盖画上了白圈,被当地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约谈,之后城管方表示,原打算报警处理,但念在出发点是善意,于是仅责令清除。
无独有偶,前几天还有媒体报道,一位河南新乡的博主清理街上残留地钉时,被相关工作人员以“产生扬尘影响环保”为由叫停,引发热议。
前有街头除钉子被叫停,后有给沉降井盖画圈被约谈,两件事的共同点都是热心市民参与城市治理,却被管理部门泼了一盆冷水,甚至险些要被“报警处理”。
诚如法律人士所指出的,井盖属于市政公用设施,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使用白漆喷涂标记,属于擅自涂污市政设施,白漆渗入沥青,会增加路面清理修复成本,属于市容类行政违法行为。所以,“报警处理”也似乎称得上是于法有据。城管方表示“念在出发点是善意,于是仅责令清除”,也体现了一种必要的克制。
同时,两起事件最终都算有了一个让人欣慰的结局。汕头相关部门在约谈后,主动对沉降井盖完成了整改修复,彻底消除道路隐患;新乡城管部门也公开发布通报,称工作人员沟通方式简单,造成误解,向博主致歉,并对其自发清除道路残留地钉的公益行为表示感谢,也诚恳接受广大网友与媒体的监督批评。
但是,两件事颇为波折的发展过程折射的市民自发参与城市治理所面临的不确定性,还是耐人寻味。
其一,从最初的情况看,面对市民的自发行动,不管是给井盖划线,还是拔地钉,相关方面首先想到的都是“不合规”,而不是对问题本身的正视。这种第一反应就带有一种错位感。要知道,无论是沉降的井盖,还是残留的地钉,这些安全隐患原本都并不需要市民亲自动手去干预。面对这样的热心“出手”,相关方面首先看到自身的不足,这才是该有的态度。至于市民参与的方式是否足够“恰当”,显然是次要问题,也该有必要的“容错”空间。
其二,后续虽然都整改、道歉了,但为何要等到舆论发酵,这套“接住善意”的机制才能启动?日常状态下,市民的善意为什么接不住?说到底,还是反映出治理系统并没有给予民间力量参与应有的准备。
应该看到,随着公共意识、责任意识的提升,民间力量主动参与城市治理,已成为一种越来越明显的趋势。这本身都是对传统治理体系的有益补充,不应视其为对立面,更不能被简单当作“找茬”和“添乱”。因此,那种“唯我独尊”的封闭式管理思维,是该改改了。
其实,这方面不是没有正面示范。如前段时间,深圳“卷尺哥”就走红网络。他从2023年起,开始随身携带一把5米长的卷尺,对公共设施的“毛病”进行精确测量,并拍摄成视频发布到网上,用数据说话。当“卷尺哥”的视频发布后,问题通常能在平均3天内得到有效处理,有的甚至当天解决。据媒体报道,之所以有这样的良性循环,是因为背后有一套“民意速办”与“未诉先办”的系统性机制。而这样的机制,不应该只是个别地方的“专利”。
提出问题并且愿意解决问题的热情,永远不应该被扑灭。一个现代化的社会治理系统,就应该学会接纳和呵护这种热情,而不是在手段上“吹毛求疵”。如此,社会治理才能有温度,也更高效。(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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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光明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