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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人民法院:协同保护生态环境 联合倡议爱鸟护鸟

作者:崔智琪 时间:2026-10-31 15:12:04 浏览:

大众网记者 崔智琪 曹县报道

10月28日,恰值候鸟南迁关键时节,曹县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中心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围绕推进协同保护中心实质化运行、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衔接机制、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等议题展开研讨,并就相关制度文件征求意见、通过爱鸟护鸟倡议书、研究生态修复实务问题。

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中心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要求的重要载体。曹县人民法院作为协同保护中心重要成员单位,全程参与议程、积极履职建言,在环境资源审判与生态保护协同共治中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

会上,曹县人民法院对《曹县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中心职责》《曹县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中心工作制度》《值班工作暂行办法》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推动制度设计衔接审判实践。围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生态修复问题,曹县人民法院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责任认定、从犯责任划分、作案工具依法处置、替代性修复方案制定与监督履行等提出司法意见。

曹县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是候鸟迁飞通道上的重要驿站,近年来到此停歇、越冬、繁殖的鸟类已达205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有大鸨、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有22种。近年来,部分群众对相关法律和政策认知不足,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对鸟类的保护,做到防患于未然,会议通过了《守护故道飞羽 共建生态家园》爱鸟护鸟倡议书,并组织开展现场法治宣传。曹县人民法院干警积极参与现场法治宣传,结合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典型案例,讲解禁猎禁捕等法律规定,引导群众自觉守法、源头预防。

下一步,曹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深化与协同保护中心各成员单位的务实合作,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和社会治理,以司法力量守护黄河故道生态安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曹县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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