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史艳辉 德州报道
9月18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德州市《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关心关爱工作的若干措施》政策例行吹风会,德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蕾介绍《若干措施》的有关情况。

《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关心关爱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是德州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民生举措,也是靶向破解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难题、传递党和政府温暖关怀的重要制度安排。
制定出台《若干措施》,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第一,从国家要求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体系,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第二,从群众需求看,德州市60岁及以上人口达116.32万,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失能失智老年群体对专业照护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第三,从发展实际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通过前期全域摸排统计,全市现有失能失智老年人12.33万名,占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的10.6%。从照护现状来看,德州市失能失智老年人仍以家庭照护为主要模式,照护主体多为高龄配偶或中年子女,普遍面临照护周期长、体力精力消耗大、经济压力叠加等现实困境,家庭照护负担较重;同时,绝大多数家庭照护人员未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在基础护理、康复训练、应急处置、认知障碍照护等方面专业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多元化、专业化照护需求。破解这些难题,亟须通过完善政策体系、整合各方资源,全面提升德州市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整体水平。
《若干措施》设置三大部分共26条具体措施,构建起“信息互通、服务可及、保障有力”的照护服务格局。
第一部分,加强信息归集和互认共享,共2条措施,着力破解评估结果不互认、数据信息不共享的堵点。针对数据壁垒问题,依托山东省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和德州市社会大救助体系服务平台,搭建全市统一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数据库。针对重复评估问题,统筹民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在老年人能力、健康、长护、残疾等方面评估评定标准规范,探索失能等级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
第二部分,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共14条措施,从居家、社区、机构三个方面破解供需不匹配问题。比如居家方面,对独居、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探访不少于1次;鼓励社区组织、家政企业等开展上门助餐、助洁等服务;2026年底前全市完成1000户适老化改造任务;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服务覆盖率95%以上。社区方面,完善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专业照护与辐射带动功能,加强认知障碍人员社区照护服务供给。机构方面,扩大护理型床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供给,确保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8%;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范围;深入推进“两院一体”建设;推进“六床联动”工作机制。
第三部分,健全协同保障机制,共10条措施。政府层面,聚焦政策、资金、人才、监管,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市场层面,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丰富服务供给;社会层面,引导社会组织、爱心力量等参与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家庭层面,培育孝老敬老传统美德,加强家庭成员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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