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陈嘉伟 西安报道
近日,陕西陇县农村商业银行收到30万元罚单,相关责任人员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7月28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陕西陇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员严相儒、路平分别被给予警告。
天眼查信息显示,陕西陇县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陇县。海报新闻(报料微信:HaibaoNewsSw)记者注意到,目前该公司由33个自然人股东和18个法人股东控制,股权较为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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